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5.最后,我与这个星球的灵人谈论我们地球居民对于复活的信仰。我说,他们无法想象人死后立即进入来世,并且脸、身体、手臂、脚,以及一切感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看上去和世人的一样。他们更不能相信,那时他们会穿着衣服,有房子和住处。这完全是由于以下事实:地球上绝大多数人基于身体感官印象思考,因而不相信无法看见和摸到的任何事物的存在。他们当中很少有人从外在感官印象退出,然后转向内在印象,从而被提升到能觉察这类内在印象所在的天堂之光。正因如此,他们对于他们的灵魂或灵是一个人没有任何概念,反而认为它就像风,空气或含有某种生命之物的无形气息。这就是为何他们以为他们只有等到世界的末了才能复活的原因;他们将这世界的末了称为最后的审判,并认为,他们的肉体尽管已化为尘土,分散到四风中,但仍能被带回来,与它的灵魂和灵重新联合。
我补充说,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如此相信,是因为如我所说过的,那些基于外在感官印象思考的人,若不通过重新进入他们在世时所携带的肉体,就无法对他们那以人的形式作为一个人活着的灵魂或灵形成任何概念。因此,除非有人说,这身体会复活,否则,他们会因无法理解而发自内心拒绝复活和永生的教义。不过,关于复活的这种思维有这样一个好处:他们信死后的生命。其结果就是,当他们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不再像以前那样基于世俗和肉体事物,因而基于感官印象进行思考时,就会相信他们死后立即复活。
这时,他们还谈论天堂,以及他们希望死后怎样在那里生活,并把他们有关最后审判的教义抛到一边。我告诉这些灵人,我如何好几次惊讶地发现:当那些有信仰的人谈论死后的生命,以及他们即将死去或已经死去的朋友,同时不去思想最后的审判时,都认为他们的朋友死后立即活着,或像人一样活着。可就在他们开始谈论最后审判的那一刻,这种观念就变成他们肉体的物质观念,他们认为这肉体必与他们的灵魂重新联合。
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每个人就其内层而言,就是一个灵;身体及其所有部位的生命皆来自灵,而非身体本身。他们不知道,灵才是真正的这个人,并具有人的形式,只是不为肉眼所见,但能被灵眼看见。也正因如此,当人之灵的视觉通过移除肉体视觉而被打开时,天使就会作为人被看见。天使就这样向古人显现,如圣言所述。我曾与一些灵人有过几次交谈,这些灵人在世为人时我就认识他们。我问他们想不想再次披上他们的肉体,就像他们以前所想的那样。他们闻听此言,一想到与肉体结合,就远远地跑开了,并为自己在世时因盲目的信仰,未经任何理解就如此思想而感到震惊。
5037.“下在监牢,被囚在那里”之所以表示被引入涉及反对良善的谎言的试探中,是因为在脚底正下方及周围的整个地方就被称为“监牢”,那些经历消磨的人,也就是那些尽管持守虚假原则,并出于虚假过着邪恶生活,但仍有良善的意图之人就被关在那里。这类人无法被接入天堂,除非他们摆脱虚假原则,以及由此产生的生命快乐。那个地方的人就被引入试探,因为虚假原则和由此产生的生命快乐只能通过试探被逐出。他们所在的地方,确切地说,他们所处的状态,一般由“监牢”来表示,这些地方本身由“坑”来表示。至于来世的消磨,可参看前文(698, 699, 1106-1113, 2699, 2701, 2704节)。那些经历消磨的人就被称为“被囚的”或“囚犯”;不是说他们真的戴上了手铐脚镣,而是说就他们以前的思维和由此产生的情感而言,他们缺乏自由。
这就是圣言中“被囚的”和“坐监的”所指之人的状况,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我使你作众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以赛亚书42:6-7)
这论及主和祂的到来。此处“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表示那些不知道良善与真理,然而又渴望知道并得到关于它们的教导之人。但在原文,“监牢”是以一个不同的词来表达的。
又:
少年人都藏在监牢中;他们成了掠物,无人拯救,无人说交还。(以赛亚书42:22)
“少年人”在内义上是指信之真理,当这信之真理不再被承认时,经上就说它们“藏在监牢中”、“成了掠物”。又:
到那日,耶和华在高处必惩罚高处的众军,在地上必惩罚地上的列王。他们必被聚集,像囚犯困在坑中,并要囚在监牢里;多日之后便被察罚。(以赛亚书24:21-22)
“囚犯困在坑中”表示那些经历消磨的人,或那些经历试探的人。
又:
到降罚、消磨的日子,你们怎样行呢?它从远方临到;你们向谁逃奔得救助呢?凡不屈身的,都仆倒在被囚的和被杀的之下。(以赛亚书10:3-4)
“被囚的之下”表示在消磨的地方之下的地狱;“被杀的”表示那些通过虚假原则摧毁自己里面的信之真理之人,不亚于被剑所刺的人(关于他们,参看4503节)。
撒迦利亚书:
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能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至于你,因着你立约的血,我必将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中释放出来。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撒迦利亚书9:10-12)
“将被掳而囚的人释放出来”表示那些经历消磨和试探;因为他们经历消磨所在之地被称为“坑”(参看4728, 4744节)。诗篇:
耶和华听了穷乏人,不藐视祂的被囚之人。(诗篇69:33)
又: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又:
耶和华从天向地观察,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19-20)
“被囚之人”表示那些经历消磨和试探的人。以赛亚书:
在悦纳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垂听了你;我要保护你,使你作众民的约,复兴遍地,使人承受荒凉之地为业。对那被捆绑的人说,出来吧!对那在黑暗的人说,显露吧!他们沿途必得喂养,在一切高处必有肥美的草场;不饥不渴。(以赛亚书49:8-1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贫穷的人,绑扎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宣告自由,给被囚的宣告释放,给瞎眼的宣告看见,宣告耶和华悦纳人的禧年。(以赛亚书61:1-2)
诗篇:
耶和华为受屈的伸冤,赐食物与饥饿的。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耶和华扶起被压下的人。耶和华喜爱义人。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篇146:7-9)
“被囚的”表示那些由于虚假而经历消磨和试探的人。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马太福音中“被囚的”或“在监里的”指的是谁,同样“饥饿的”、“口渴的”和“客旅”指的又是谁:
那时,王要向那右边的说,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探我。(马太福音25:34-36)
关于这些经文,可参看本章的开头几节(4954-4958节)。
7456.“他们岂不拿石头打死我们吗”表他们将由此拆毁与敬拜有关的信之真理。这从“拿石头打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拿石头打死”是指拆毁并除灭虚假;但在反面意义,当由恶人来行时,是指拆毁并除灭信之真理。如果前面(7454节)所说的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真的流入那些处于敬拜的神圣之人中间,敬拜的神圣就遭到毁灭。原因在于,当人处于敬拜的神圣时,他就会退离这类事物,那些处于信仰和生活的良善之人就从这类事物所在的感官层被提升上去。但当这类物体流入时,存在于感官层或感官心智的污秽之物,也就是如刚才所述,人在处于敬拜的神圣时所退离,以及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从中被提升上去的事物就被激起来,于是,敬拜的神圣被毁灭。经历也明显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如果一个人在向神献上敬拜时,某个污秽物体出现,并且没有被移除,那么只要它存在,敬拜就会终止并被毁。这就是说这句话的意思,即:那些沉浸于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若在附近,就会拆毁与敬拜有关的信之真理。
至于“拿石头打死”的含义,要知道,有一个教会的代表建立于其中的以色列人和犹太人有两种死刑:一种是拿石头打死,一种是挂在木头上。如果有人想摧毁所吩咐的敬拜的真理,就会用石头打死他,如果有人想摧毁生活的良善,就会把他挂起来。那些想摧毁敬拜的真理之人之所以用石头打死,是因为“石头”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643, 1298, 3720, 6426节)。而那些想摧毁生活的良善之人之所以被挂在木头上,是因为“木头”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属恶欲的邪恶(643, 2784, 2812, 3720节)。
如果有人摧毁与敬拜有关的真理,就会用石刑,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最后他们必让一帮人上来攻击你,用石头打死你,用剑将你割碎。(以西结书16:40)
这论及悖逆的耶路撒冷和通过虚假对信之真理的毁灭。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他们要“用石头打死”,以及“用剑割碎”;因为“剑”表示与虚假进行争战并摧毁它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进行争战并摧毁它的虚假(2799, 4499, 6353, 7102节)。
类似的话出现在以西结书的另一段经文中:
我必让一帮人上来攻击她们,这帮人必用石头打死她们,用剑把她们砍碎。(以西结书23:46-47)
这论及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它们表示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天-属灵教会,“撒玛利亚”表示属灵教会;本章描述了信之良善与真理如何在他们里面遭到毁灭的。
摩西五经:
牛若抵了男人或是女人,以致死亡,那牛必须用石头打死。(出埃及记21:28)
“抵了男人或是女人”表示与真理和良善进行争战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因为“角”表示进行争战的虚假,还表示虚假的能力(2832节);而“男人”和“女人”在圣言中表示真理和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这条诫命的内义是什么,以及牛要用石头打死的原因。
又:
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要用石头打死他。(利未记24:16)
“亵渎耶和华名”表示通过恶毒的虚假向敬拜的真理和良善施暴。“耶和华的名”表示用来敬拜耶和华、在一个综合体中的一切事物(参看2724, 3006节),因而表示信与仁的一切事物(6674节)。这也解释了为何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耶和华的名,就被营外,用石头打死(利未记24:11, 14, 23)。此外,经上还吩咐:那些事奉别神的人 (申命记17:3, 5);以及那些勾引其他人事奉别神的人(申命记13:7-11) 要用石头打死。“事奉别神”表示亵渎敬拜,真理的敬拜通过这种敬拜而被毁。
如果一个少女被娶,却在她身上没有找到贞洁的凭据,她就要用石头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申命记22:20, 21)。这是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因而表示对它的毁灭(2466, 4865节)。若有人在城里与已经许配人的少女、处女同寝,他们就要用石头打死(申命记22:23, 24),原因是一样的,即因为淫乱,因为属灵的淫乱就是对真理的歪曲。
路加福音:
他们彼此商议说,我们若说约翰的洗礼是从天上来的,祂必说,你们为什么不信他呢?若说从人间来的,所有的百姓都要用石头打死我们。(路加福音20:5-6)
此处“用石头打死”也论及对真理的反对。犹太人之所以想用石头打死耶稣,因祂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祂(约翰福音8:58, 59),是因为祂与祂的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33);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亵渎,如这几节经文所说的。由此可见,何为“用石头打死”,为何经上吩咐“用石头打死”,以及石刑自古时就在埃及,因为它源于古教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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